• 海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来源:司法局
字号:

海林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任务,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海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海林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电话:0453—7222823,电子邮箱:hailinsifa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林市司法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全面检查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现将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度公开了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共5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指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扎实推进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校三审”制度,规范发布信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海林市司法局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股室专人负责专项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司法局政务公开质量。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确定局办公室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股室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传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网站规范性检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够,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能力建设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发布,而办公室人员少,事情繁杂,且信息撰写人员理论化水平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形式和内容的创新,促进解读发布的多元性,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强化在线服务,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司法行政工作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司法局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