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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网站、报纸、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和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完善运行机制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仅是方便社会监督,更是展示林业工作成绩的平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工作流程,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丰富公开内容 打造阳光政务
围绕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和业务办理水平。一是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通过 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全面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二是加强业务审批流程的公开。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等相关规定和信息,全部在政府网站和服务大厅公开发布,实现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业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在大厅设立了专人专岗的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以方便各单位和群众进行政策、信息咨询。
(三)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心”制定并完善了相关保密制度,从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保密审查、监督与责任追究几个方面对“中心”信息公开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严守“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信息公开,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公开公布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收费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勘测费;从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征收森林植物检疫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
虽然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有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公开。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只公开办事制度、年度目标等,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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