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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长汀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长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市政府网站设立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政府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发布公开信息。2018年我镇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1条,政府采购项目数量5项,采购总金额6889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长汀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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